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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口报关公司


申请人需具备什么资格? 

国外化妆品进口行政许可的备案(审批)要求有在华责任申报单位,因此,如果是境外企业作为申报工作的主体,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到一家合适的境内合作单位或成立中国境内办事机构。 
如果是境内经销商为主进行申报工作,那么建议要和国外生产企业签订较长期限的产品代理合同。签订合同的同时,应了解外方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文献(如完整配方、工艺、质量标准等)、证明文件(如自由销售证明等)以及必要的检测用样品(有的产品成本比较高昂),国外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比较重视,如果事先未达成协议,中途对方不予提供某些重要文件及信息,申报工作就会半途而废。 
另外,对某些欧洲国家的产品还需确定外方是否同意进行动物实验,因为欧洲国家是不提倡动物实验的,而在SFDA审批过程中,动物实验是必做项目。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应先行备案 
此处所指的备案,系指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以下称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主要是进行授权书备案,这是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文正式申请的第一步。只有备案通过之后,才能继续下面的样品检测、送审等程序。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何时进行? 
在首次申报前,即 之前从未在国内进行过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机构(以下称受理机构)进行授权书备案。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1.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原件及相关公证材料原件;   
2.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拟变更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原件及相关公证材料原件;   
2.拟变更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 
  
3.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申请人撤销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什么是授权书? 


授权书是指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给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从事其产品申报申请的凭证。 

授权书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授权书由申请人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共同签署(申请人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均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进行公证。 
  

2.授权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及地址等(参考模版见附件)。 
  

3.授权书不设授权有效期。  
检验需要的资料、周期和费用 
授权书备案完成,生成带有条形码的产品配方后,就要按相关要求准备样品及资料进行送检了。 


进口化妆品送检需提供的资料 
①《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SFDA官网下载)       
②带有条形码的产品配方 
③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④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各申请材料上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一定的检测用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