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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事务的担保通关及其范围

1、海关事劳担保
海关事务担保是指以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的方式,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的义务的法律行为。

2、担保的范围
以下属于担保的范围。
(1)除展览品以外的暂时进出口货物(使用ATA单证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2)在报关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商业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单等),但货物已到港,急需尽快提取或发运时,可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以后补交有关单证。
(3)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征免税证明》或《加工贸易手册》,但货物已运抵口岸,急需尽快提取或发运时,可要求海关暂缓办理进出口纳税手续的。
(4)因归类、价格待定的。
(5)海关总署规定的必检商品或其他需取样化验的货物,纳税义务人要求先期放行的。
(6)属于许可证件管理商品,已领取了进出口许可证件,因故暂时无法提供正本的。
(7)因特殊情况向海关申请并经海关审批同意,将海关未放行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区以外场所的。
(8)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9)因特殊情况经海关总署批准的。

3、不得办理担保通关的情况
(1)进出口废旧物品、濒危物种、有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学武器前体、监控化学品、金银、文物、中西药品、食品、体育及狩猎用拾支弹药和民用爆破器材、无线电器材、保密机等受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的进出口货物,不能向海关交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的。
(2)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接受担保的。

4、担保通关的种类
(1)按保证方式可以分为保证金、保证函、企业保函、银行保函。
(2)按保证数额可分为全额担保、差额担保。

5、担保通关的时限
担保的时限通常为6个月,经审批可以延长6个月。

6、担保通关的流程
担保通关的流程:企业向现场海关提出担保申请——现场海关根据审单处的要求或自行审批决定是否接受担保申请以及担保金额——如果担保方式为保证金,企业须到指定银行缴纳保证金,并将缴款凭证送现场海关登记备案

7、撤保
企业履行完海关要求的义务后,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撤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