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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科普 | 进口水果检验监管要求

水果贸易,国际关键一环。随开放深化,外果渐入百姓家。然进口果易携外生害,一旦传入,农林生态临险。故海关严控,进口果需流程、单证齐备。文详解进口鲜果之流程、单证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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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前准备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进口企业向海关办理收货人备案,取得进口资质。进口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2.掌握水果准入情况。查看拟进口的水果是否在允许进口水果名录内,具体可参考海关总署网站《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3.了解进境口岸是否具备进境水果资质。进境水果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监管场地入境,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见海关总署网站。目前广西具有进境水果资质的口岸有:友谊关、浦寨、弄尧、凭祥(铁路)、钦州港、东兴、防城港、龙邦、水口、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4. 了解进口水果要求。一是要来自经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二是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三是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四是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五是用集装箱装运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六是双边协定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协定执行。如泰国、越南的输华水果,其植物检疫证书上需注明果园、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二、检疫审批

进口企业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端申请。在新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系统中申请,企业可使用原检疫审批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新企业可在电子口岸注册用户或使用IC卡登录,系统只允许企业类型的账号登录。若采用账号密码方式登录,则须下载安装控件。 

2.海关端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海关对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如不合格则退回补正,合格即签发“检疫许可证”,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货物申报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进口水果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贸易性单证外,还需提供“检疫许可证”及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应满足以下要求:

1.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 

2.用集装箱运输进境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码。 

3.已与我国签订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下同)的,还应符合相关协定中有关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求。

四、检验检疫

海关收到申报信息及随附资料后,会对企业的报关单证及附件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布控指令,对货物进行查验。海关查验又分为机检查验与人工查验。 

1.机检查验。主要指通过H986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发射高压电子束对集装箱内的货物进行扫描成像,通过分析机检图像,判断申报的货物是否有夹藏、夹带。 

2.人工查验。核查货证是否相符;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水果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症、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未完成现场检疫的进境水果,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场所,不得擅自移动、销售、使用。

五、结果评定

1.合格放行。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放行。 

2.除害处理。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须实施除害处理,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3.退运或销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