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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允许柬埔寨鲜食榴莲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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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8 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柬埔寨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柬埔寨鲜食榴莲进口。

一、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制定。允许进口的商品为鲜食榴莲,产地为柬埔寨指定榴莲产区。

二、注册登记要求

输华榴莲的果园、包装厂须经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以下称柬方)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时准确溯源。每年出口季前,柬方应向中方提供企业名单,经中方批准注册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三、果园管理要求

1、质量管理与溯源体系:输华榴莲果园应在柬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如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及时清理坏果、烂果等;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柬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 6 号(ISPM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见附件)制定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确保柬埔寨榴莲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针对番石榴实蝇,输华果园须从开花期至收获期,使用诱捕器开展实蝇的监测,诱捕器密度为每公顷 1 个,面积小于 3 公顷的果园至少安装 3 个诱捕器,每两周检查一次。针对介壳虫类有害生物,输华果园应从开花期至收获期,每 15 天进行一次有害生物监测。针对橡胶白根病菌,输华果园应在生长期定期开展监测和防治。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所有注册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记录,并在需要时向中方提供。一旦监测到实蝇,须进行有效防治,防治不彻底的果园,禁止出口。

四、包装要求

1、监管与溯源:输华榴莲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柬方或其授权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榴莲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相关信息,如发货人、收货人、生产日期、批次号、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2、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 15 号(ISPM15)要求。包装过程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3、包装标识: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注明到产区)、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生产日期。每个托盘货物和集装箱上应标注水果名称、产地国、目的地(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等信息。装有输华榴莲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

五、出口前检验检疫

1、抽样检查:柬方或其授权机构应按照每批货物 2% 的比例对输华榴莲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 1%。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榴莲输华。柬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柬方应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2、植物检疫证书:经检疫合格的货物,柬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 12 号(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贸易正式开始前,柬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

六、进境检验检疫

1、口岸要求:输华榴莲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检验检疫内容:中国海关核查进口榴莲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榴莲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3、不合格处理: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注册的果园和包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柬埔寨新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等,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如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向柬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的榴莲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