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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运输和无纸化报关流程

在海运进口中,根据不同的支付和交单方式,进口商首先从出口商处或者通过银行转交取得海运正本提单。

当货轮到港后,船公司或其代理通知进口商货已到港,并要求进口商办理相关进口报关手续。

同时船公司将货物卸离海轮,并运至海关监管仓库或者其他海关监管场所。

自2018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和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外)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

进口单位申请进口上述货物的,可自行选择有纸作业或者无纸作业方式。选择无纸作业方式的进口单位,应按规定向商务部或者商务部委托的机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自动进口许可证)电子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口许可证)电子证书,并以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进口商将正本提单交至船公司或者其代理以换取船公司或者其代理签发的提货单。进口商制作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提货单、发票、装箱单、合同等报关单据,向海关申报。

海关审核单据和货物无误后,在提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并退返给进口商。进口商持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向海关监管仓库领取货物。

以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的进口单位,可免于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纸质证书。因管理需要或者其他情形需验核自动进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纸质证书的,进口单位应当补充提交纸质证书,或者以有纸作业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